各学院:
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学期2500)、国家助学金(1月份)、杨勇辉、杨勇泽昆仲专项基金、罗利奖学金、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新疆内地高中班毕业生培养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返乡路费补助(省内外)、勤工助学劳务费(12月份)均已发放。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同学注意查收。如有同学个人账户信息有误或者银行卡遗失或补办的,请该生于下学期开学以后(3月2日以后)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登记(旗山校区行政办公室楼112室,仓山校区5号楼118室)。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