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组织做好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及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16-05-30浏览次数:7638

各学院:

暑期临近,各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开始办理生源地贷款首贷、续贷和毕业确认业务。为了让我校学生能够及时做好申请材料,确保他们在新学年顺利贷款和放款,现将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目前,我校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主要有三个,分别是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已停止办理首贷业务,只办理原贷款学生的续贷业务)、国家开发银行。因每个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和确认流程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

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https://zxdk.fjnx.com.cn/

中国农业银行http://www.gjzxdk.com

国家开发银行https://sls.cdb.com.cn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流程

(一)福建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

请参照《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上申办指南(2015年)》(附件1

(二)国家开发银行

福建省内、省外学生,均可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附件2)。

(三)省外其他银行

贷款学生可通过生源地所属教育局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贷款银行和首贷流程信息,准备好贷款申请材料,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注意事项:大部分银行已实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网上申请,省行已通知各经办银行不再需要高校提供首贷纸质确认材料。如有个别生源地贷款银行仍然需要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首贷材料,请同学自行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3),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汇总。

暑期首次成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新学期到校报到后,需按要求以学院为单位向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提供有关高校确认材料。届时将发布有关通知,请及时关注。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流程

(一)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

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只需要进行网上申请,无需提交个人贷款纸质材料,即可完成续贷申请。

1.申请时间:71-715

2.申请流程:贷款学生通过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对申请表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后,在“贷款申请”菜单中点击“续贷放款申请”。

3.注意事项:贷款学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拨打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客服热线:96336找回密码。

(二)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

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同时需要提交指定的个人贷款纸质材料,方可完成续贷申请。

1.申请时间:61-615

2.网上申请流程:贷款学生通过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中国农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在首页“回执填写/续贷确认”处完善个人信息,提交回执,在“打印资料”处导出PDF文件,打印《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

3.提交纸质材料:贷款学生同时需提供一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由本人在“借款学生签字”处签署姓名和日期,并在页面右上角条形码上方空白处写上学号、学费加住宿费的总金额,学院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

4.注意事项:具体续贷流程可查看《2015年农行生源地续贷工作流程》(附件3);贷款学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拨打中国农业银行生源地贷款24小时服务热线:95556找回密码;打印资料时,需及时安装PDF软件方可打印,随机打印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高校回执》由贷款学生自行留存,无需递交。

(三)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同时需要提交指定的个人贷款纸质材料,方可完成续贷申请。

1.申请时间:61-615

2.网上申请流程:贷款学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左侧“贷款申请”,完善“基本信息”中带“*”的字段内容。“贷款金额”、“申请原因”与首贷时填写的内容一致,“申请学年”为2016-2017学年,“贷款年限”可结合个人需求选择6-20年(年限长,还款压力小,但产生利息较多;年限短,还款压力大,但产生利息较少),“原因描述”需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填写完毕后,点击最下方“提交”。

3.提交纸质材料:贷款学生暑期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银行办理续贷手续,将银行提供的一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带回学校办理高校确认手续。请在材料右上角空白处写上学生学号、学费加住宿费总和,并将纸张沿虚线撕开,上联交学院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下联由学生自行保存。

4.注意事项:贷款学生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两种方式重置密码。(1)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找回。可选择登录名或身份证号进行密码找回,或选择根据注册或登录信息维护中填写的密码提示问题及答案进行找回,或选择回答系统问题进行密码找回。(2)如果无法自行找回密码,请联系办理生源地贷款所在县资助中心老师找回。如还有其他问题,可联系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热线:9559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四)省外其他银行

省外除国家开发银行按照以上续贷申请流程操作外,其他部分银行则可能要求贷款学生根据具体银行要求提交贷款确认材料。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生源地贷款银行如已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如《生源地贷款确认函》、《高校确认表》等纸质确认材料的,请各学院在相关函件上审核确认贷款学生的学号、专业、年度学费(非学杂费)、年度住宿费、学校账户等信息,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审核签字,盖学院公章后,学院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

2.生源地贷款银行并无提供统一格式的确认材料,但要求我校出具有关贷款学生的学校、专业、学费标准等信息的确认材料,如无特殊格式要求,请同学们统一下载《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附件3),补充个人信息后,由学院辅导员或领导签字确认,盖学院公章后,学院指定负责人统一汇总。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

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贷款毕业生无需进行毕业确认,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则要求贷款学生毕业前进行毕业确认操作。

    (一)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

    贷款学生通过账号(个人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中国农业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逐项阅读“诚信教育”专栏中的信息。(如“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册”,明晰毕业后的还款细节)

2.在个人中心/信息更新栏目,更新自己的最新联系方式,以便中国农业银行通知重要事宜。

3.在个人中心/签订还款(展期)协议/已毕业,确认还款信息栏目,按照要求填写还款协议。注意核对贷款发放信息中对应每学年的金额是否有误,以及还款卡号是否有误。

4.继续升学的同学还需签署还款(展期)协议,在个人中心/签订还款(展期)协议/已升学,办理还款展期栏目,按照要求填写展期协议,并向贷款银行递交展期相关书面材料,经生源地资助中心和农行批准后,原有贷款可继续按照在校生享受贴息政策。

   5.农行贷款毕业生可加入2016年农行毕业群(QQ群号: 515332972273303500,加入时麻烦同学们备注名字)。如有其他问题,可咨询:0591-87613838

(二)国家开发银行

贷款学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网址,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五、纸质材料提交流程

(一)纸质材料提交格式

1.首贷需盖章材料提交格式

首贷需盖章材料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需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附件5);

首贷需盖章材料:按照封面的顺序,将银行要求每个贷款学生需要盖章的首贷申请材料附在封面后。

2.高校确认材料提交格式

1)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确认材料

高校确认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附件6),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确认材料

 高校确认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业银行)》(附件7),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高校确认材料:按照封面的顺序,将每个贷款学生的《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申请及确认书》按要求填写后附在封面后。

   (3)国家开发银行材料

高校确认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附件8),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高校确认材料:按照封面的顺序,将每个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受理证明》按要求填写后附在封面后。

4)省外其他银行材料

高校确认封面:《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外其他银行)》(附件9),由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高校确认材料:按照封面的顺序,将每个贷款学生的需要盖章的续贷材料附在封面后。

   (二)材料提交方式

    1.纸质材料

    因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要求高校在暑期对在校生进行网上确认,请于2016615日(周三)之前,将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福建省中国农业银行所有首贷及续贷材料,按提交格式进行分类归集(每家银行确认材料分开夹放)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旗山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或仓山校区5号楼118办公室领取。

    备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确认材料,需待学生暑期回生源地办理贷款申请后方可领取,故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的高校确认纸质材料封面(附件8)和高校确认材料,待暑期回校后910日(周六)前提交。

    2.电子材料

    请于2016615日(周三)之前,将附件5679封面的电子版,补充学院信息后,发送至1046990845@qq.com邮箱。

    备注:国家开发银行高校确认材料,需待学生暑期回生源地办理贷款申请后方可领取,故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的高校确认电子材料封面(附件8),待暑期回校后910日(周六)前提交。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可参照《福建师范大学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名单》(此名单将在61日前发送至各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的QQ邮箱中),督促学生按照每家银行的贷款业务办理时间,完成相关操作。此名单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可能有部分缺漏,请各学院认真摸底,核查实际贷款学生名单。如有缺漏,可自行在表后添加缺漏学生的相关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首贷、续贷申请,将予以退回,待学生重新填写后再审核。

   (二)暑期期间,如有个别同学需要办理生源地贷款首贷和确认手续,请各学院尽量以学院为单位收集材料,在学生助学管理中心老师值班时送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值班时间届时会公布在学工处网站)。

   (三)各学院离校前,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让学生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不轻信陌生来电,尤其涉及银行卡号账户问题,要多与经办银行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进行确认和联系,避免学生家庭因电话、短信诈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2016级新生入学报到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可参照本通知的第五点要求,于920日前(周二)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材料。

   (五)福建师范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帐户信息(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均有独立账户,以上3个学院不使用该账户信息)是贷款银行转入我校抵扣学生学费、住宿费的唯一账户,请各学院告知学生,在填写学校账户信息时要认真核实,仔细填写。具体信息如下:

        开户名:福建师范大学

        账号:35001887307050002461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市仓山支行

        行号:105391005021

        联系方式:0591-22867247

        传真:0591-22867247

        联系人:李老师

        高校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112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17

        高校类别:本科院校



    附件:1.福建省农信社(农商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网上申办指南(2015年).doc

         2.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流程.doc

         3.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doc

         4.2015年农行生源地续贷工作流程.pdf

         5.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需盖章材料信息汇总表.xls

         6.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村信用社).xls

         7.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农业银行).xls

         8.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国家开发银行).xls

         9.福建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确认信息汇总表(福建省外其他银行).xls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