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的通知

发布者:丘文福发布时间:2023-10-23浏览次数:798

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育人工作队伍建设,选树先进典型,学生工作部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在岗的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且从事兼职心理辅导员工作满1年。

   二、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

    2.作风优良。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职期间无违法、违纪和违反职业伦理的行为;

    3.工作积极。积极完成校学生工作部和服务学院安排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任务,经常深入学生开展日常谈心谈话、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管理等工作,积极协助服务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站长开展富有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4.成效良好。活动组织良好,学生参与面广、反响效果好;能够准确把握学生心理与行为动态,任职期间无学生心理安全责任事故,师生满意度较高。

   三、评选方式

    1.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申请表》(附件),经服务学院和就读学院审核同意推荐后于11月3日前,报校学生工作部心理健康教育科,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psy_councelling@fjnu.edu.cn,逾期未上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对就读学院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3.公布表彰。由学生工作部公布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入选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并择期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2022-2023学优秀研究生兼职心理辅导员申请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