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我校2011-2012学年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工作,现将
1、请各年级辅导员带队,8:30之前将贷款的学生带到指定的教室。
(1)第一阶段:由银行办事人员对贷款学生进行贷款知识宣讲,并指导学生填写合同、借款凭证等材料。(请所有贷款学生务必准时到场)
(2)第二阶段:由银行办事人员分2个教室各4个小组进行贷款签约,具体教室和签约顺序安排请参照《2011-2012学年建行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安排表)》(见附件1)。
(1)知明1-105教室(四个签约小组,186人签约,有200个座位)
(2)知明1-204教室(四个签约小组,149人签约,有150个座位)——原三个签约小组,由于银行办理人员增多,也为了让同学们尽早结束签约仪式,故于2011年10月20日晚23时15分临时调整4个组。请于此时间前下载安排表的原安排在知明1-204教室的贷款年级及时查看安排顺序是否有变,并及时将最新安排通知学生。变动的年级已在附件1中的《2011-2012学年建行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安排表)》中第一张表“知明1-204”中用红色标记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支持。
(3)知明1-207教室(设助学管理中心盖章处,原安排在知明1-204教室且签约顺序较后的同学可在原教室依据原教室座位情况,以年级为单位在此候场,但需自行及时查看原教室签约情况,有150个座位)
3、请各学院依据依据《2011-2012学年建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表格填写模板)》(见附件2)认真填写贷款准备材料,并依据《建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
4、《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福建师范大学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建设银行)》(缺《贫困证明》的学生需带此份材料)还未盖章的同学需先以年级为单位到知明1-207教室盖章(盖过三个章的材料才是完整的)。
5、★★★《福建师范大学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各学院出现了不同的版本,请检查是否有效。
有效的版本是:
(1)此表中必须有一栏是“当地教育局或民政局意见”,此处需盖县级以上教育局或民政局的章。(其他两个需盖章的地方也必须对应相应部门)无效盖章案例:XXXX教育局办公室,XXXX民政局办公室,XXXX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此表中如有“学校推荐”一栏,请参照《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学校推荐范本)》填写。(见附件4)
6、《委托扣款账户复印件》最好能复印出清晰的卡号,如实在无法复印出清晰的卡号,可在复印件空白的地方将卡号手写一遍。
7、请一定核对见证人、家长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签名是否正确。(往年经常在材料中出错)
8、请各学院自行准备一些空白的建行贷款所需材料,以避免因先前准备材料填写错误而无法申请贷款。
9、请每个贷款的同学带上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一支黑色水笔、所有的贷款签约材料(并提前按顺序放进贷款档案袋)。
10、请各年级仔细检查贷款准备材料的时间,特别是《贫困证明》、福建师范大学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建设银行)》中盖章的时间是否是近期出具的(今年暑假至今),若是早于今年暑假,尤其是2009、2010年的盖章材料,在面签时可能银行不会都检查出此类问题,但面签结束后银行人员将全面细致地检查所有的材料,极为可能拒签此类材料,故希望此类贷款学生立即自觉主动地更新此材料。各年级应提前将此类贷款学生名单上报助学管理中心,以便我们与银行及时沟通。因为银行在面签之后将有1周时间进行材料复核,如果我们有提前沟通,银行不会立即拒签,材料不符合情况的贷款学生可在利用此时间内将最新的有效材料交到助学管理中心(中心将依据各年级提前上报的名单回收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0日),这是成功签约贷款的最后机会,请大家务必认真执行此通知。
2.2011-2012学年建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表格填写模板).rar
3.建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注意事项(2011年10月20日).doc
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