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核对201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6-02浏览次数:2084

毕业班辅导员: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福建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公室的有关要求,每年必须对全国各所高校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进行采集。为了做好今年我校2010届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的报送工作,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认真核对、修改错误的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并补充空缺的部分(已经发送到各学院的公共邮箱中,请注意查收,发信人为:zxgl@fjnu.edu.cn)。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上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另一份学院留底),于611之前核对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将核对以后的电子表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二、核对贷款毕业生基本信息不得改变原来的ID号的顺序

三、若有发现贷款毕业生名单遗漏,请在报送的电子表最后一行补上其相应学箱信息、贷款信息等其他基本信息。

四、所有补充或修改过的信息必须将改为红色字体

五、已还款的学生也需要核对信息、填写空缺部分的信息、修改其错误的信息。

六、表格填写说明:

1、表格“绿色填充字段”为必填项,“紫色填充字段”为不必填填(但不能删除这些字段),“黄色填充字段”为明显出错项(需要修改)。

2、如果贷款学生的父亲、母亲去世,在“父母姓名”栏,填写“已故”;其“工作单位”栏,填写“无”,“联系电话”栏,填写“0

3、父亲、母亲无工作单位的,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家庭的具体地址”;“联系电话”栏,填写“家庭电话”;若家庭无电话,则填写“0

4、截止611还未就业的学生,在“首次毕业去向”栏,填写“待就业”;、“当前工作单位”、“当前工作单位地址”栏,填写“无”;“当前工作单位邮编”,填写“000000“当前工作单位电话”,填写“0

5、其它部分,请按表中的范例填写。

七、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核对工作,确保贷款学生的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不详之处,请拔打22867247

八、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签约仪式,预定下周六(6月12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学工处网站通知),请提前告之相关同学。另外,告之国家助学贷款同学,今年71之前还款是不需要支付利息的,如能在71之前全部还款的不需要签订还款协议,就不要参加下周六的还款协议签约仪式。但此份信息表还是要核对该生全部信息,切勿删除。个别在省外工作暂时无法返校的同学,请各学院6月11日提供名单和具体返校时间(同时通知学生最迟在6月25日之前一定要到学生助学管理中心签还款确认书)。

 

附件: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年六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