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补偿

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相关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12浏览次数:516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相关材料审核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助[2013]3号)要求,现就做好有关材料审核和报送相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根据文件规定,对以下三种类型的学生,按实际情况予以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1.毕业生。

符合以下三种类型之一,均可提出申请:

12012年当年参军入伍的当年毕业(即2012届毕业生)或翌年毕业(即2013届毕业生)的学生;

2)漏报的2011年当年参军入伍的当年毕业(即2011届毕业生)或翌年毕业(即2012届毕业生)的学生;

3)漏报的2010年当年参军入伍的当年毕业(即2010届毕业生)或翌年毕业(即2011届毕业生)的学生;

2.在校生。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12012年(或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

2)目前尚未毕业即截止到20137月也无法毕业(或截止到20127月也无法毕业)的学生。

备注:在校生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是2011年新出台的政策,故目前只针对2012年(或补报2011年)参军入伍的学生;2011年以前参军入伍的学生可待退伍复学后,根据最新政策再提出相关申请。

3.复学生。

2012年(补报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重新入学的原高校学生。

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提出申请:

1)考入我校之后参军入伍的学生;

2)目前已经退役复学;

3)复学就读学历为复学前的学历;

备注:“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并不是指2012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只是对于复学生学费资助年限的解读,即学费资助年限为2012年秋季学年至毕业。故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复学生都可提出申请,不受2012年秋季复学的限制。若有漏报的“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退役重新入学的原高校学生”,则同样按照上述要求填写补报表格。

二、报送材料:

助学管理中心目前已收到部分毕业生和在校生征兵入伍的材料,具体学生名单可见附件《 2012年应征入伍学生上交材料名单总表(截止至3.11》,表格中有多张工作表,请务必认真核实材料,并通知学生补齐缺漏的相关材料。如有漏报的学生名单,请务必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并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1. 符合“毕业生”类型的学生报送材料:

1)《入伍通知书》:纸质版复印件一份(A4);

2)《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版两份(由学生入伍前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填报,一式两份,并经高校、高校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3个单位审核盖章);

备注:符合毕业生类型的学生的两份报送材料,应由高校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寄回高校。各学院需确定本学院毕业入伍的学生名单,核实相关学生的上述材料是否已寄至本中心,若尚未寄出,请及时催促学生本人或相关征兵办公室于指定时间前寄至本中心

2. 符合“在校生”类型的学生报送材料:

1)《入伍通知书》:纸质版复印件一份(A4);

2)《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纸质版两份(由学生入伍前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填报,一式两份,并经高校、高校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个单位审核盖章);

备注:符合毕业生类型的学生的两份报送材料,应由高校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寄回高校。各学院需确定本学院参军入伍的学生名单,核实相关学生的上述材料是否已寄至本中心,若尚未寄出,请及时催促学生本人或相关征兵办公室于指定时间前寄至本中心

3. 符合“复学生”类型的学生报送材料:

1)《退伍士兵证》:纸质版复印件一份(A4)(原件和复印件请各年级辅导员审核后,并在复印件上签上“已审核,与原件相符”字样和辅导员的签名。);

2)《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纸质版两份(由学生自行登陆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填报,一式两份,并经高校、高校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2个单位审核盖章);

备注:符合毕业生类型的学生的两份报送材料,应由高校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寄回高校。各学院需确定本学院退伍复学的学生名单,核实相关学生的上述材料是否已寄至本中心,若尚未寄出,请及时催促学生本人或相关征兵办公室于指定时间前寄至本中心

三、报送方式:

所有材料均以纸质材料的方式,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材料报送地点: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楼112办公室)

四、报送时间:

1、由于省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我校于315日之前必须将所有材料上报完毕,故请各学院务必在314日(星期四)之前完成报送工作。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若无此类学生和无需报送材料的,请于314日(星期四)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电话告知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2、联系人及电话:李琼,0591-22867247

附件:2012年应征入伍学生上交材料名单总表(截止至3.11).xls 

                                

学生助学管理中心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