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引领

关于组织开展“党史中的校史”辅导员微讲坛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王一舟发布时间:2021-12-09浏览次数:479

师委学工〔202164 

各学院(学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教育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充分运用革命文物资源加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组织开展“党史中的校史”辅导员微讲坛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挖掘校史中的红色资源,将传承百年党史精神与百年师大红色基因有机结合,献礼即将到来的115周年校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党史守初心,明校史担使命

二、活动时间

202112月—202211

三、活动形式

以即将到来的115周年校庆为契机,回顾红色师大100多年来的光辉发展历程,着重挖掘和宣传学校党组织在革命年代奋发图强、优秀校友在和平年代脱贫攻坚、杰出党员在学术领域勤勉精进的感人故事,以15-20分钟的微故事方式,依托周末集中教育平台,深入各学院,以年级为单位,面向全校学生开展宣讲。

四、工作要求

1)主讲人要结合学生特点和工作实际,用接地气的语言、听得懂的道理、讲故事的办法,展现学校办学与国家发展、民族振兴同向同行的政治品格,激发师生爱党爱国爱校的自觉性和自豪感。着重把握理论高度、逻辑深度、故事温度和实践力度。讲解要深入浅出,课件要言简意赅。

2)各学院要充分重视此次微讲坛活动,按照《“党史中的校史”辅导员微讲坛宣讲目录》(见附件1)至少邀请1位校级主讲人到学院开展微讲坛活动,保证辅导员微讲坛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3)各学院在完成学校已安排校级宣讲主题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学院辅导员集体备课,自行利用党训班、青马班、周末集中教育、新生入学教育等时间开展微讲坛活动(相关课件材料将下发给各学院)。每个学院在202211月前至少需完成5个主题宣讲。

4)各学院请于20221115日前将微讲坛的完成情况(见附件2)报送至学工部思想教育科。联系人:王一舟,联系电话:22867280

附件:1.“党史中的校史”辅导员微讲坛宣讲目录 附件1.docx        

2.学院微讲坛完成情况汇总表附件2.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