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2016-2017学年工行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的通知

发布者:李琼发布时间:2016-12-05浏览次数:1222

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时间

125-7日(周一到周三)

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二、签约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二楼):师大老校区坐115公交车到桥南站下车,往前100200米左拐至观海路,沿着观海路走200米右拐至粤华坊,往前20米处可见银行。

联系方式:135591468580591-83478605联系人:陈颖

三、签约材料

贷款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签约: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

3.一支黑色水笔;

4.贷款档案袋(贷款签约材料需提前按《工行国家助学贷款档案材料顺序》放进贷款档案袋)。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参照《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第一阶段)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第二阶段)的通知》,再次核对贷款材料份数及材料填写时间,特别《福建师范大学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工行)》中需要签字盖章的时间段属于近期签字盖章,是否按时间顺序进行盖章等。

2.本次贷款签约是贷款申请的一个步骤,如无特殊情况,银行审核后将会放款,届时学生工作处将会把具体放款名单公布在学生工作处网上,请相关学院自行下载并告知学生。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