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落实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签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约时间
12月5日-7日(周一到周三)
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二、签约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仓山支行(二楼):师大老校区坐115公交车到桥南站下车,往前100—200米左拐至观海路,沿着观海路走200米右拐至粤华坊,往前20米处可见银行。
联系方式:13559146858,0591-83478605联系人:陈颖
三、签约材料
贷款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签约: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
3.一支黑色水笔;
4.贷款档案袋(贷款签约材料需提前按《工行国家助学贷款档案材料顺序》放进贷款档案袋)。
四、注意事项
1.请相关学院参照《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第一阶段)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中国工商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第二阶段)的通知》,再次核对贷款材料份数及材料填写时间,特别《福建师范大学贫困家庭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工行)》中需要签字盖章的时间段属于近期签字盖章,是否按时间顺序进行盖章等。
2.本次贷款签约是贷款申请的一个步骤,如无特殊情况,银行审核后将会放款,届时学生工作处将会把具体放款名单公布在学生工作处网上,请相关学院自行下载并告知学生。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