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开展2021年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詹明瑛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2832


师大学工〔2021〕9号 


各学院(学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爱党爱国热情,培育感恩意识和诚信意识,树立优秀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发展性资助和资助育人有效融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根据福建省资助育人宣传活动工作要求,现就2021年资助育人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主题

百年奋进正当时 资助育人促发展

二、时间安排

20214-9

三、内容及形式

(一)学校层面活动

1.开展2021年度“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4-6月)。通过校内励志先锋人物的评选,进一步宣传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典型事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具体通知见附件1

2.开展资助育人主题征文大赛(4-5月)。面向全校师生开展主题为助学”“筑梦”“铸人的征文比赛,征集身边青春奋斗、感人至深的助学故事,评选若干优秀作品进行展播,传递资助育人正能量和学生成长成才新面貌。具体通知见附件2

3.开展资助育人优秀案例征集(9月)。征集体现学院资助育人工作特色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案例,以及受助学生成长成才事迹的案例,评选资助育人优秀案例(附件3)。

4.举办校大学生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班(4-5月)。开设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素养、教师素养、手工技能、就业能力提升等四个专题课程,推进发展性资助落实落细,不断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5.举办校第三届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服务活动(4-9月)。通过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资助政策知晓度,普及资助知识;举办爱心联盟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学生感恩意识。

(二)学院层面活动

1.开展一次励志先进等典型人物风采展示活动(4-5月)。各学院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的优秀成长事迹,组织励志先进等典型人物开展经验分享交流会,充分发挥朋辈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时代精神,讲好资助故事,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2.开展一次诚信主题教育活动(4-6月)。各学院深入开展诚信教育、金融知识教育、兼职防诈骗教育等,通过周末集中教育、主题班会及社会实践活动等,宣扬诚信事迹,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诚信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

    3.开展一次“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7-8月)。各学院可结合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到各县(市、区)开展资助政策乡村行,深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到当地村民家庭、学校详细讲解国家、学校实施的各项资助政策,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顾虑。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延伸到新生家中,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路费困扰,真正建立家校无障碍入学绿色通道。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4.开展一次“家校关怀万里行”活动(7-8月)。各学院利用寒暑假社会实践的机会,到所在地走访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真正把温暖送到家,推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和资助育人工作深入开展。走访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类同学:一是省里提供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确定考入本校的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三是当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者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5.打造一个品牌特色育人活动(4-9月)。各学院可全面统筹学业、心理、就业、创新创业等资源,在学业提升、心理帮扶、励志引领、就业帮扶、实践锻炼、学术认知、素养培育等方面下功夫,开展体现学院特色的资助育人活动,引导受助学生将感恩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回报国家,提升受助学生综合素质,打造学院资助育人品牌,探索形成资助育人典型案例,形成浓厚育人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活动的育人意义,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广泛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作用,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自我教育、主动实践的平台,以活动为契机做好学生的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和励志成才教育。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学院可结合专业特点,依托主题班会、入学教育周、讲座报告会等开展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宣讲活动,把育人工作切实贯穿到学生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创新资助育人活动模式,使资助育人活动进一步贴近学生、真正走进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潜移默化中激发学生家国情怀和感恩意识。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学院要通过互联网等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学生资助政策知晓度和资助工作影响力。学院将活动开展情况以新闻稿形式及时发送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邮箱zxgl@fjnu.edu.cn,通过学校各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全面展示各学院资助育人活动风采。

(四)及时梳理总结。各学院要做好资助育人工作的总结,及时梳理成果、总结经验,于9月份报送资助育人优秀案例。

联系人:詹明瑛,22867247

 

附件:

1.第五届“福建师范大学励志先锋人物”评选活动.docx

2.福建师范大学“助学·筑梦·铸人”征文活动.docx

3.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资助育人优秀案例征集活动.docx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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