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
各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及2020级、2021级、2022级本科生班级。
(二)先进个人
全校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申报条件
(1)学院分社理论学习成绩突出。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参与理论学习活动,活动成效明显。学院学生积极参与“青马易战”自主理论学习。
(2)学院分社整体理论学习氛围浓厚。按照学校理论学习总体规划,制定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积极参与学校理论学习活动,本学年在学院内开展5次以上大型的理论学习主题活动。
2.先进集体(班级)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对班级学风综合评价比较好。2020级、2021级和2022级本科生班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下同)课堂纪律良好,班级平均分均达到70分以上。本学年内不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班级,该项不做考核。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的学院,可根据实际以相近科目的成绩计算。
(2)班级理论学习氛围浓厚。按照校、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的理论学习要求,本学年开展5次以上集中理论学习活动。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
(3)班级成员积极参与“青马易战”网络答题应用的答题活动。班级答题参与率达到90%以上,答题准确率均达到70%以上(以校易班工作站学年末统计数据为准),并有成员获得月冠军或学期总冠军。
(二)先进个人申报条件
1.本科生
(1)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2020级、2021级、2022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各门课程分数均应达到75分以上。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公共课程的学院,可根据实际以相近科目的成绩计算。
(2)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理论学习成果被“青年微观”等网络微评栏目刊发等优先推荐,达到2篇及以上者可单列推荐申报(不占学院指标)。理论学习成果获得全国、全省以及校级理论学习相关奖项的学生优先推荐。
(3)积极带动其他同学参加理论学习,为壮大校院两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队伍、活跃学生理论学习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风气做出积极贡献。
(4)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应用的答题,个人排名在班级中名列前茅,答题准确率达到70%以上。获得月冠军或学期总冠军的同学优先推荐。
(5)代表学校参加第八季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的学生单列推荐。
2.研究生
(1)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有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相应课程的学院,思想政治理论各门课程分数均应达到75分以上,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相应课程的学院,可不做要求。
(2)积极参与以下工作或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理论学习成果被“青年微观”等网络微评栏目刊发的学生,达到2篇及以上者可单列推荐申报(不占学院指标);参与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生新思想宣讲团,开展理论宣讲的学生;参与“学习强国”APP的理论学习,学习总分在学院排名前列的学生。
(3)代表学校参加第八季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的学生单列推荐。
3.艺术类学生
艺术类学生参与反映重大主题作品创作,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各类主流网络平台推送,取得良好教育效果和社会反响的,可以推荐参加评审。
三、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班级)
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的评选采取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报名,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审核,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
先进集体(班级)的评选采取班级自主报名,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各学院可在班级报名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先进集体(班级)1-2个并进行排序。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本科生
(1)个人申请。本科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本科生)申报表”(见附件3),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单位评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申报先进个人1-3人,并进行排序,原则上应按照民主评议、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审定以及公示的程序进行(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3)学校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名单组织评审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
2.研究生
(1)各学院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在300人以上,可推荐2名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先进个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人数在300人以下,可推荐1名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生先进个人。
(2)个人申请。研究生根据评选条件,填写“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研究生)申报表”(见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3)学院评审。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自行制定评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原则上应按照民主评议、学院辅导员、副书记审定以及公示的程序进行(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4)学校公示。学生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名单进行终审后将最终评选结果向全校公示。
四、表彰奖励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先进集体(班级)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综合确定本科生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先进集体(班级)、先进个人(本科生、研究生)的具体名单,颁发证书。
对获得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和先进集体(班级),将给予500元的活动经费,专项支持学院和班级开展自主理论学习活动。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3年11月24日前将先进集体(学院分社)、先进集体(班级)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旗山校区行政楼427办公室),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社邮箱:fjsdztxsb@163.com文件名命名:2022-2023学年XX学院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评优材料。报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的,需提交2022-2023年学院开展自主理论学习活动的计划总结、主题活动策划、活动成效、活动照片、新闻报道等总结材料。
2.申报先进集体(班级)和先进个人(本科生)的,学院还需另行提交该班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平均分和个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成绩。
3.申报先进个人(研究生)除提交个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成绩外,还可提交“青年微观”栏目推送截图,校博士生新思想宣讲团团员名单,学习强国分数页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艺术类学生先进个人的,可通过截图、照片、文件等方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代表学校参加第八季福建省高校大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一‘马’当先”知识竞赛名单由学工部提供。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联系,联系人:王岳俊,联系电话:22867280。
附件:
1.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生“先进集体(学院分社)”申报表.docx
2.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科生“先进集体(班级)”申报表.docx
3.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本科生)申报表.docx
4.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研究生)申报表.docx
5.2022-2023学年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