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委学工〔2017〕25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课余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校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班级;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为全体本科生。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综合评价比较好。2014级班级以教务系统中教师评价班级学风的相关数据作为参考。其他年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含《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与政策》,下同)课堂纪律良好,班级平均分均达到75分以上(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相应课程的学院,可根据实际以相近科目的成绩计算)。
2.班级理论学习氛围浓厚。成立班级理论学习小组,按照校、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的理论学习要求,制定理论学习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本学年开展5次以上集中理论学习活动,及时报送活动新闻稿件,工作成效明显。
3.班级成员积极参加校、院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组织的征文、读书、研讨等活动,并获得相关奖项。
4.班级成员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轻应用的答题活动。班级答题参与率达到90%以上,答题准确率均达到80%以上(以校易班工作站学期末统计数据为准),并有成员获得月冠军或学期总冠军。
(二)先进个人
1.思想积极上进,坚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2014级学生由学院根据其思想表现等实际进行评定。其他年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各门课程分数均应达到80分以上(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相应课程的学院,可根据实际以相近科目的成绩计算)。
2.积极参与校院两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获得相应奖项的同学优先推荐。
3.积极带动其他同学参加理论学习,为壮大校院两级中特会队伍、活跃学生理论学习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研究风气做出积极贡献。
4.积极参与“青马易战”易班轻应用的答题,个人排名在班级中名列前茅,答题准确率达到80%以上。获得月冠军或学期总冠军的同学优先推荐。
三、评选与奖励
(一)评选采取班级、学生自主报名、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程序进行。各学院可在班级、学生报名基础上,根据实际择优推荐申报先进集体1-2个,先进个人3-5人,并进行排序。
(二)届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申报数20%的比例,综合确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具体名单,颁发证书,并在2016—2017学年学生表彰大会上予以公开表彰。
对获得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的班级,还将给予500元班级活动经费,专项支持班级开展自主理论学习活动。
(三)请各学院于2017年10月31日前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楼42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到校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会,文件名命名:16-17学年XX学院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评优材料。
2015、2016级申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学院还需另行提交先进集体的班级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程平均分和先进个人的上述课程成绩(以学院教学秘书提供的为准,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
1. 2016-2017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2. 2016-2017学年大学生自主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