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活动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7-01浏览次数:579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校,各省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

近年来,我省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资助力度不断增强,建立健全了从学前至研究生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有力促进了教育公平。为进一步宣传和普及国家资助政策,更好地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公平教育的机会和权利,广泛开展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不断扩大资助育人成效,努力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本次活动以“助学、筑梦、助成才”为主题,以 “微影视”原创作品为载体,以资助政策宣导为核心,以励志、诚信和感恩故事为内容,以公益广告、微纪录和微电影的展播为形式,充分利用现代媒体的传播和互动优势,宣传国家资助政策,选树学生身边一批先进典型和榜样,激发和培养广大学子自立自强、艰苦奋斗、知恩图报的良好品德,拓宽资助文化建设的渠道,丰富资助育人的内涵,推动我省学生资助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省教育厅主办,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福建教育电视台共同承办。成立活动组委会,统一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作品评委会,负责展播作品的甄选和评奖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组织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严格按照所规定的作品内容、活动进度、技术格式及报送方式等要求开展工作,不瑕报。确保活动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2.突出活动主题。作品要紧扣活动主题,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弘扬主旋律,内容丰富生动、重点突出,无不良倾向内容,务必保证作品的原创性。

3.提高宣传效果。各地各校要充分应用好这次活动的平台,引导学生自觉参与、自我教育和自我提升。要把解析资助政策、展示资助成效、树立先进典型的要求贯穿始终,切实提高活动的辐射面和影响力,促进社会各界了解国家的学生资助政策、关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福建省“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方案.doc

2.福建省“助学•筑梦•助成才”学生资助微影视作品推荐表.docx

 

 

                        福建省教育厅

                       2014年6月23